李木洲 曾思鑫|利益相关者视角下高考公平影响因素研究
摘要:高考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基石,不同利益群体对高考公平的认知,在某种程度上既是影响高考改革进程的重要因素,也是评判高考改革成效的关键指标。基于教育机会均等理论构建高考公平影响因素分析模型,通过对六类高考利益群体12万数据量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六类群体对于新高考改革整体认同度和满意度较高;不同性别、职称、学历、职业的群体对新高考改革认知具有明显差异;高中生、高中教师、家长三类群体中,过程公平对结果公平的影响系数较低;高中生、高中教师、家长三类群体中,改革认知是影响起点公平的最主要因素,选科依据、能力动机、考试内容是影响过程公平的主要因素,满意度是影响结果公平的最主要因素。新高考改革深化期,应重视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构建科学长效的选科机制,推动考试内容改革适应学生能力发展新需要;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构建家校育人共同体;推动高考利益群体广泛参与,切实保障“参与性平等”。
关键词:高考公平;利益相关者;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我国自2014年启动新一轮高考改革以来,至今已有29个省份实施了新高考方案,高考招生模式开始从传统的“文理分科、分数至上、择优录取”转向“不分文理、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新模式。高考招生模式的变化,不仅会触动原有的高考利益格局,而且还会引起新的高考公平问题。有调查研究指出,新高考等级计分缓解了分分计较,但引发的“不公平”或“吃亏”现象较为严重;还有研究基于31个省份“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面板数据,分析认为“试点初期,新高考改革对促进省际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作用有限,尚没有达到理想预期效果”。高考公平是高考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影响高考改革的关键因素。客观了解不同高考利益群体对新高考改革的公平认知及其影响因素,对深化推进新高考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一)理论基础
高考公平是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基石,诸多高考公平的理论***说,如系统论说、因素论说、性质论说、矛盾论说、绝对论说以及相对论说等,从不同侧面解析或揭示了高考公平影响因素的复杂性,为全面认识高考公平问题提供了多维视角。纵观我国高考公平的演变史,大致历经了三个主要阶段:一是追求形式公平阶段,特点是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人,强调分数至上以及考试与招生的统一性;二是追求实质公平阶段,特点是从教育基础的事实出发,兼顾起点公平、过程公平与结果公平,注重用多把尺子衡量人才,高考出现因才而异、因地而异的情况,高考形式开始多样化和招生渠道逐渐多元化;三是强调制度正义阶段,即从追求公平跃升到讲求正义的阶段,统筹考虑国家经济文化发展的差异性、考生生存环境与教育环境的差异性以及国家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凸显公平的“差异性原则”和“补偿性原则”在高校招生中的价值与意义,不简单地以考试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来分配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而是综合考量,合理配置,彰显社会正义。当前,从新一轮高考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来看,追求实质公平和强调制度正义仍是我国高考改革的显性特征,人们对高考公平的高度关注,使其成为影响高考改革进程和判断高考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
为引导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新高考的科目设置、录取机制发生了重大变革,学生的选择权和高校的自***得以增强,但同时问题也随之而来,如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对综合素质评价科学性与公平性的争论、对部分科目“一年两考”的争议、学生自由选科与学科专业结构的矛盾等。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对新高考改革的认知差异无疑会影响新高考改革具体政策的推动和实施,内部利益相关者(高中生、家长、高中教师)、外部利益相关者(大学生、大学教师)和远端利益相关者(关心高考改革的社会人士)由于社会经济地位差异产生的知识鸿沟难以调和,导致高考不同利益相关群体不可避免地出现高考公平认知差异。为探析新高考公平的影响因素,在追求实质公平和制度正义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高考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客观了解不同利益相关群体对新高考改革的公平认知。
高考公平既有客观性的考量标准,也有主观性的价值取向。本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以瑞典教育家胡森的教育机会均等理论为基础,构建高考公平影响因素分析模型,通过全国大规模高考改革调查问卷获取的相关数据,实证研究高中生、高中教师、大学教师、大学生(本专科与研究生)、家长以及关心高考改革社会人士等高考改革利益相关者的高考公平认知及其影响因素等。
(二)分析框架
基于胡森的教育机会均等理论,将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设为3个变量,起点公平包括改革认知、群体负担两项观测变量,过程公平包括选科依据、能力动机、全面发展、考试内容四项观测变量,结果公平包括满意度、公正公开两个观测变量。以结果公平为因变量,以起点公平、过程公平为自变量,分析不同群体对高考公平影响因素的认知程度及差异。具体理论模型如图1。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以刘海峰为首席专家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研究”课题组在2022年10—12月发放收集的全国范围内的“高考改革调查问卷”。问卷根据不同高考利益群体设计了高中生卷、高中教师卷、大学教师卷、大学生(本专科与研究生)卷(下称“大学生卷”)、家长卷与关心高考改革社会人士卷六套问卷,共收集125842份问卷。各群体问卷主要包含个人信息和不同高考利益群体测量问题。
(二)数据预处理
首先,对六类群体问卷中作答时间过短的问卷进行剔除。其次,对问卷中的不规范和缺失值进行剔除,对大学生卷“高考成绩”题项无效值和缺失值进行剔除,对高中教师和大学教师卷“参加高考年份”题项无效值和缺失值进行剔除,同时,对六类群体问卷量表题目结果中相同数字大于70%的样本进行无效处理。最后,对各高考群体问卷中缺乏对应性的题项进行删除,最终有效数据共***841份,其中高中生43037份、大学生28262份、高中教师6267份、大学教师3867份,家长14700份,社会人士1708份。调查对象中,按性别划分,男性39548人,占比40.4%;女性58293人,占比59.6%。根据不同问卷群体划分,高中生占比44%;高中教师占比6.4%;大学教师占比3.9%;大学生占比28.9%;家长占比15.1%;社会人士占比1.7%。测量题项中,高中生卷共56题,大学生卷共68题,高中教师卷共51题,大学教师卷共49题,家长卷共44题,关心高考改革社会人士卷共37题。(见表1)对所有数据进行量度区间调整,对否定式提问分值进行反向调整,以统一不同问题的量度区间及效度。
(三)研究方法
利用SPSS27.0软件分别对高中生、高中教师、大学教师、大学生、家长、关心高考改革社会人士等六类群体的变量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运用AMOS26.0进行模型构建、模型修正及模型解释。
三、研究结果
(一)信度分析
为保证研究结论的可靠性,运用SPSS27.0软件分别对高中生卷、高中教师卷、大学教师卷、大学生卷、家长与关心高考改革社会人士卷等六类群体的测量变量和潜在变量进行信度分析。
表1可知,高中生卷、大学生卷、高中教师卷、大学教师卷、家长卷、关心高考改革社会人士卷中的调研题项Cronbach’salpha值分别为0.963、0.***1、0.***6、0.***1、0.969、0.960,均大于0.9,说明不同高考利益群体对应的问卷信度高。六类群体问卷中观测变量的Cronbach’salpha值分别为0.917,0.925、0.944、0.896、0.960、0.924,说明测量数据的信度高,适合进一步进行回归模型检验。
(二)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可知,不同群体的改革认知、群体负担、能力动机、全面发展、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正公开、满意度8个观测变量得分较高(均大于3),六类群体对于新高考改革整体认同度较高。大学生在8个观测变量方面得分大于高中生。高中教师在群体负担、能力动机、全面发展、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正公开、满意度方面得分大于大学教师。家长在8个观测变量方面得分大于社会人士。值得注意的是,家长在改革认知、能力动机方面得分最高,反映出家长对于新高考改革起点和过程公平的共同关注;高中教师在群体负担、全面发展、选科依据、公正公开方面得分最高,反映出高中教师对新高考改革起点、过程、结果公平的共同关注;大学生在考试内容、满意度方面得分最高,反映出大学生对高考过程和结果公平的共同关注。比较而言,大学教师在能力动机方面得分偏低,社会人士在全面发展方面得分偏低,反映出大学教师和社会人士作为外部和远端利益群体,对新高考改革作用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认同程度有待提高。
其次,以性别、成绩排名、父母亲学历、家庭年收入为自变量,对学生群体的观测变量做差异分析;以性别、工作单位或所在学校、学位、职称为自变量,对教师群体的观测变量做差异分析;以性别、学历、职业、家庭年收入为自变量,对家长和社会人士的观测变量做差异分析。
表3可知,高中生不同的性别、父母亲最高学历、家庭年收入样本在改革认知、群体负担、能力动机、全面发展、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正公开、满意度方面均呈现显著性。高中生不同成绩年级排名样本在改革认知、群体负担、能力动机、全面发展、选科依据、公正公开、满意度方面呈现显著性。
表4可知,大学生不同的成绩年级排名、父亲最高学历样本在改革认知、群体负担、能力动机、全面发展、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正公开、满意度方面均呈现显著性。大学生不同性别样本在改革认知、群体负担、能力动机、全面发展、选科依据、满意度方面呈现显著性。大学生母亲最高学历样本在改革认知、群体负担、全面发展、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正公开、满意度方面呈现显著性。大学生家庭年收入样本在改革认知、群体负担、全面发展、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正公开、满意度方面呈现显著性。
结合表3和表4,不同的学生群体对于公平影响因素的认知存在一定差异。高中男生的认同程度均高于女生;大学男生对改革认知、群体负担、选科依据、满意度的认同程度明显高于女生,在能力动机和全面发展的认同程度方面明显低于女生。年级排名前25%的高中生对于除考试内容的其他7个变量认同程度高于其他学生;高中年级前25%的大学生的认同程度高于其他学生。父母亲学历为本科生(大专生)的高中生的认同程度高于高中以下学历;父亲学历为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的大学生的认同程度高于高中以下学历,母亲学历为高中(中专)在考试内容方面的认同程度最高。家庭年收入为6万~15万元的高中生的认同程度高于年收入6万元以下的高中生,家庭年收入为15万元以下的大学生的认同程度高于年收入15万元以上的大学生。
表5可知,高中教师不同性别、所在学校、学位、职称样本在改革认知、群体负担、能力动机、全面发展、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正公开、满意度方面均呈现显著性。
表6可知,大学教师不同性别样本在能力动机、全面发展、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正公开、满意度方面呈现显著性。大学教师不同工作单位样本在改革认知、能力动机、全面发展、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正公开、满意度方面呈现显著性。大学教师不同学位、职称样本对于改革认知、群体负担、能力动机、全面发展、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正公开、满意度方面均呈现显著性。
结合表5和表6,不同教师群体对于公平影响因素的认知存在一定差异。男性教师认同程度明显低于女性教师,私立高中教师认同程度高于国家重点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属重点学校及一般学校,高职院校教师的认同程度高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一般公办本科院校和一般民办本科院校;获得博硕士学位的高中教师和大学教师认同程度高于其他学位。中学二级及以下教师认同程度高于中学一级、高级、正高级,未获职称的大学教师认同程度高于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表7可知,家长不同性别、职业样本在改革认知、群体负担、能力动机、全面发展、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平公正、满意度方面均呈现显著性。家长不同学历样本在改革认知、群体负担、能力动机、全面发展、公平公正、满意度方面呈现显著性。家长不同家庭年收入样本在改革认知、能力动机、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平公正方面呈现显著性。
表8可知,社会人士不同性别样本在能力动机方面呈现显著性。社会人士不同学历样本在改革认知、能力动机、全面发展、选科依据、公平公正、满意度方面呈现显著性。社会人士不同职业样本在改革认知、群体负担、能力动机、全面发展、考试内容、选科依据、公平公正、满意度方面呈现显著性。
结合表7和表8,家长与社会人士对于公平影响因素的认知存在一定差异。男性家长认同程度明显高于女性,男性社会人士在能力动机认同程度方面明显低于女性社会人士。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家长认同程度高于研究生、本科生/大专、初中及以下,学历为初中及以下的社会人士的认同程度高于研究生、本科生/大专、高中/中专。务农、经商或为企业管理者的家长认同程度高于企业员工、公务员、教师、其他事业单位人员、自由职业者,务农的社会人士认同程度高于经商、企业管理者、企业员工、公务员、教师、其他事业单位人员、自由职业者。家庭年收入30万元以上的家长其认同程度高于年收入30万元以下的家长。
总体而言,学生群体方面,群体差异主要表现在性别、父母亲学历、成绩排名、家庭年收入方面;教师群体方面,群体差异主要表现在性别、学位、职称方面;家长与社会人士群体差异主要表现在性别、职业方面。
(三)结构方程模型分析结果
高中生、高中教师及家长作为新高考改革内部利益群体,为探究三类群体各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行模型拟合构建。
1.模型构建。以图1为基础,考虑到各影响因素间的相关关系构建方程模型,***用最大似然法对初始模型进行估计,以高中生调查问卷为例,初始模型模拟后结果显示,“选科依据群体负担”“公正公开群体负担”“选科依据考试内容”等残差路径的修正指数MI值较大,考虑到能力动机、选科依据、改革认知存在关联性,对初始模型进行修正,增加相应残差路径,修正后各路径p值均小于0.05。模型如图2所示。研究样本量较大导致CMIN/DF指标偏大,但其他拟合指数结果较好。表9所示,六类模型拟合优度指标中除CMIN/DF指标偏大以外,其他指标均在标准范围。模型拟合程度较好,可进行相关评估和预测工作。
2.路径分析。修正模型拟合后,可依次分析各主要变量之间的作用关系。表10可知,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的作用关系均呈现正向直接影响,各路径系数呈现强显著性。
不同群体方面,三类群体均显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路径系数最高,高中生和高中教师群体显示起点公平→结果公平路径影响大于过程公平→结果公平路径;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高中教师群体过程公平→结果公平路径系数值较低,家长群体显示起点公平→结果公平路径系数小于过程公平→结果公平路径系数。高中生群体,影响起点公平的总效应依次为改革认知(0.8***)>群体负担(0.647),影响过程公平的总效应依次为选科依据(0.869)>能力动机(0.867)>考试内容(0.691)>全面发展(0.657),影响结果公平的总效应依次为满意度(0.904)>公正公开(0.899)。高中教师群体,影响起点公平的总效应依次为改革认知(0.***1)>群体负担(0.750),影响过程公平的总效应依次为考试内容(0.819)>能力动机(0.790)>选科依据(0.787)>全面发展(0.677),影响结果公平的总效应依次为公正公开(0.934)>满意度(0.898)。家长群体,影响起点公平的总效应依次为改革认知(0.944)>群体负担(0.813),影响过程公平的总效应依次为考试内容(0.911)>选科依据(0.857)>全面发展(0.853)>能力动机(0.814),影响结果公平的总效应依次为满意度(0.895)>公正公开(0.944)。三类群体认为改革认知是影响起点公平的最主要因素,高中生认为选科依据、能力动机是影响过程公平的主要因素,高中教师认为考试内容、能力动机是影响过程公平的主要因素,家长认为考试内容、选科依据是影响过程公平的主要因素,说明选科制度和考试内容的改革变化是三类群体最关注的问题。高中生和家长认为满意度是影响结果公平的最主要因素,高中教师认为公正公开是影响结果公平的最主要因素,差异原因可能是满意度与新高考改革过程环节相关,符合家长和学生的心理特征;高中教师基于自身职业发展需要更关注招生录取环节的信息透明、信息公开和录取公正。
影响路径方面,起点公平→结果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等路径系数差异较明显。在起点公平→结果公平方面,家长群体低于其他两类群体,说明相对于高中生和高中教师,家长认为起点公平对结果公平影响较小;在过程公平→结果公平方面,高中教师明显低于其他两类群体,且此路径均值最低,说明高中教师认为过程公平对结果公平的影响小。一个合理的解释是:结果公平更多在于教育管理制度、招生考试制度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而政策制定者来源于各级***人员和有关专家,与三类群体相关性不大,新高考改革目标与长期形成的“唯分数”传统价值导向相互排斥,教师在过程公平对结果公平产生影响方面持保守态度。在起点公平→群体负担方面,家长群体高于其他两类群体,说明家长更关注群体负担对起点公平的影响;在起点公平→改革认知方面,高中教师更关注新高考改革认识的影响;在过程公平→考试内容、过程公平→全面发展方面,家长更注重对考试内容和子女全面发展的关注;在过程公平→选科依据、过程公平→能力动机方面,高中生更注重能力发展和科目选择;结果公平中,家长更关注新高考改革的满意度,高中教师更关注新高考改革的公正公开。
四、结论与思考
(一)研究结论
通过实证分析,比较六类群体对高考公平认知影响因素的差异,分析高中生、高中教师、家长三类群体的影响差异及路径,得出四点结论。
第一,六类群体对于新高考改革认知整体认同度较高。六类群体整体认同度依次为大学生(3.804)>高中教师(3.798)>家长(3.785)>高中生(3.629)>大学教师(3.585)>社会人士(3.473)。这说明新高考改革内部利益相关群体整体认同度大于外部和远端利益相关群体。大学教师和社会人士作为外部和远端利益相关群体,与新高考的关联度较低,甚至少有机会参与高考改革具体环节,故对此持保守态度。此外,六类群体对新高考改革的满意度也都较高。大学教师和社会人士两类群体均值在3.3~3.4左右,高中生、高中教师和家长三类群体均值超过3.6,大学生群体均值超过4。
第二,不同性别、职称、学历、职业的群体对新高考改革公平认知具有明显差异。首先,学生和家长群体中男性对高考公平认同程度大于女性,教师群体男性认同程度低于女性,这是由于不同群体所处社会地位和群体结构不同,造成了认知差异。男性在家庭结构中处于优势地位,对新高考改革的认同程度较高。学校女教师多于男教师的普遍现象使得男教师成为组织结构的“弱势群体”。其次,未获职称的新手教师或教龄较短的新教师对新高考改革的认同程度高于高级教师和年长教师,相对于年长教师的“鸵鸟”心态,新任教师更具有积极性和开放性,敢于打破路径依赖。再次,获得高等学历的教师和学生家长群体认同程度较高。文化资本与社会资本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教育接受层次,高等学历群体更易获得优质教育***,教育回报率高。最后,职业为务农、经商、企业管理者的家长和职业为务农的社会人士认同程度较高。不论是“学而优则仕”“考而优则仕”的社会认知与文化传统,还是社会阶层流动的文化激励功能,都提升了农商行业从事者对高考公平的认知程度。
第三,高中生、高中教师、家长三类群体中,过程公平对结果公平的影响系数较低。此结论与传统的“过程公平是实现结果公平的关键”的观念相悖。究其原因可能是,高中生、高中教师、家长作为新高考改革的内部利益群体,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利益相关者有着各自利益倾向,受到执行群体和执行环境的制约,敷衍塞责、生搬硬套的现象屡见不鲜,多级委托—代理传播过程中的“信息损耗”、信息不完整情境下学生与高校的“逆向选择”、契约精神与约束制度弱作用下利益相关者的“道德困境”,极易产生政策执行的偏差,导致不良后果,反之影响具体改革策略。渐进式改革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其阶段性结果不公平会促使过程公平性变革。
第四,高中生、高中教师、家长三类群体中,改革认知是影响起点公平的最主要影响因素,选科依据、能力动机、考试内容是影响过程公平的主要因素,满意度是影响结果公平的最主要因素。高考是一场多元利益交织博弈的社会活动,它不仅与考生的前途息息相关,而且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中学、中学教师的业绩紧密相连,还与高校的生源质量密切相关。利益相关方都希望在改革中实现利益最大化,不同的利益诉求对高考制度改革提出了科学、公平、效率、民主的多元价值要求,然而在一个价值诉求多元的事业中,各利益相关方很难获得利益的绝对最大化。因此,不同利益群体对于高考选科、考试内容、能力动机、满意度的认知有共性特征,也有个性差异。
(二)思考与建议
新高考改革后,“唯分数”“唯升学”的观念束缚出现松解,社会大众熟悉的“分数为王”开始逐渐向“综合评价”发展,传统的教育模式也难以满足不同阶层群体的教育需求。事实上,长久以来社会各界所诟病的不是分数本身,而是分数背后所考察的范围过窄,未能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从教育的发展趋势看,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理念的素质教育和赋予学生充分选择权的教育是中国新时代教育改革的主要目标。然而,上千年考试文化形成的社会心理积淀支撑的应试教育的惯性非常强大,不同利益群体对于新高考改革的价值取向和行动准则难以形成统一,容易陷入“回音壁”式困境。因此,高考公平在追求实质公平和制度正义的同时,必须兼顾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着力保障学生选择的多样性、家校育人的协同性以及参与群体的广泛性。
第一,及时引导社会认知,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针对新高考改革政策执行中不同群体出现的认知偏离问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纠偏引导;针对新高考改革中出现的实际操作问题,应联合相关部门或机构,通过讲座、会议等形式,分类为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指导培训并答疑解惑;针对新高考改革中出现的舆情问题,应密切关注,高度重视,及时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充分解读改革政策,积极引导舆论倾向,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第二,构建科学长效的选科机制,推动考试内容改革适应学生能力发展新需要。首先,强化高校主导选科的龙头作用,解决评价观问题,引导高校合理设置选科要求和招生办法。其次,发挥高中引导选科的主体作用,解决因选科带来的教育***紧缺、师资结构性矛盾、教学方式变革等问题。加强高中选科评估与指导,落实学生生涯规划教育,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选科指导意见,帮助学生进一步设计生涯规划、确立专业方向和相对稳定的选科意愿。再次,坚持再选科目保障机制政策,引导学生将个人志向对接国家需要,促进更多青年学子选择与创新型国家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高相关性的学科。
第三,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构建家校育人共同体。家庭背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生所拥有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虽然不同家庭背景学生获得的决策信息有所不同,但父母参与是其中的关键一环。首先,学校可以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协调搭建家校共同体线上服务平台,为学生、家长、教师提供稳定有序的互动环境,及时更新家校合作动态,开展家校共育线上课程,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享、家校共育。其次,家长要以长远眼光看待问题,积极与学校搭建线下互通桥梁,积极参与家校互动实践活动,定期与相关教师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协调,在理解和协作中促进家校共育,携手推进学生的自主选择和全面发展。
第四,推动不同高考利益群体广泛参与,切实保障“参与性平等”。群体差异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但又可预见的现象,而社会公平的实现需要通过制度尊重不同群体的需求。人们追求高考公平或提出强烈的高考公平诉求,其目的是实现高等教育赋予人的发展权利、机会、条件所带来的社会地位、物质利益分配的公平。尊重群体差异,切实保障利益相关者群体平等参与到新高考改革的政策制定过程之中,提高利益相关者的高考公平认知。新高考改革方案的制定、实施及修订环节可通过听证会、第三方评价等措施让利益相关者亲身参与。新高考改革下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的执行、调整、变化可通过宣讲会、媒体解读等措施让利益相关者亲身参与。中学可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家长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走班教学、选科管理等实践环节。
【李木洲,浙江大学科举学与考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曾思鑫,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