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考加分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考加分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中考加分规则?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
1.烈士子女考生。
2.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
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军人的子女。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10分给予照顾:
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2.见义勇为人员本人,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3.现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的子女;
现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
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在军事训练和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5分给予照顾:
1.归侨(华侨)子女考生。
2.台湾省籍考生。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减分人群及减分分数: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往届考生在参加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减5分后进行录取。加分办理时间一般3月中下旬开始,到4月中旬截止。
中考政策性加分怎样算?
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总分相加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同时享受两种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按最高一项计算。
台湾省籍应届考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
军人烈士、公安烈士、消防救援人员烈士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其他烈士子女,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因公牺牲(病故)军人、因公牺牲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公安英模和一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自治区,***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时,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驻晋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在当年中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
一至四级因公(战)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在职英雄模范消防救援人员,现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消防救援人员,或有子女后曾在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时,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驻晋消防救援队伍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降低10分投档。
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考生,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时在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考加分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考加分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